宿迁市强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

05.05.2017  23:50

      出台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办法,强化收益资金使用管理。优先用于增减挂钩地区农民搬迁补偿、土地整治及涉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用于节余指标转让地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用于国家级扶贫试验区扶贫开发和精准脱贫。收益资金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市财政,并将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收益资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设立“扶贫开发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逐步探索混合所有制基金运营模式,壮大基金规模,实现扶贫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对除了用于增减挂钩地区农民搬迁补偿、土地整治支出、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出、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后剩余收益资金,市、县分别设立“扶贫开发基金”,通过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推动增减挂钩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扶贫开发基金”10%部分用于投资土地增减挂钩村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李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