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墙改办对在建工程使用墙材情况进行抽查

16.04.2015  11:03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加强海安县墙改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巩固“禁实禁粘”工作成果,4月9日,海安县墙改办对金海丽水湾一期、海安防汛物质储备仓库、黎明佳苑和曙光佳苑等6个在建工程使用墙材情况进行了抽查。

  此次抽查共涉及两个区镇的商品房开发、政府代建、安置用房,总建筑面积近18万㎡。检查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施工单位情况介绍;检查了墙材表面是否标注了企业标识和标识比例,所使用的墙材是否取得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并通过查看购货合同和入库单、对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和现场询问施工人员的方式,对工程使用墙材情况进行了检查;填写了《海安县建筑工程墙材应用执法检查记录表》,并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在检查中发现,经过县墙改办不间断的强化宣传教育,《条例》已经渐入人心,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墙改工作意识得到大幅提高,非烧结墙材应用比例不断增加,在施工现场未发现违规使用无《省证》墙材和粘土制品现象,检查对象全部处于受控状态,检查结果令人满意。县墙改办主任翟厚庆要求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墙体材料使用关,加大非烧结墙材的应用力度, 共同做好我县的墙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安县墙改行政执法工作,县发改委纪检书记吕忠圣一同参加了抽查,全程对县墙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监督和指导。(省墙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