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菱塘回族乡六项措施规范村级资金管理

15.09.2015  00:08

  2015年上半年,高邮市审计局对菱塘回族乡进行财政收支审计时提出了规范村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菱塘回族乡政府重视审计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制定了相关制度,提出了六项措施,积极规范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把好预算关。各村的村级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年初编制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编制预算方案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预算方案经乡分管领导审批,报乡农经站备案。乡农经站要经常检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每季度向联系村(社区)正副组长、乡分管负责人报送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村每年应根据实际收支情况编制财务收支决算方案,并向村民公开。
  二是把好支出票据关。外来的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建筑、安装、购置大宗物品、电器、办公用品等支出必须是税务发票,自制凭证必须是市或乡农经站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手续不完备的村会计有权拒付资金,农经站拒绝入账。
  三是把好项目实施程序关。对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要通过议标、竞标等形式列入项目化管理,费用报批时要附有村民议事记录、申请招投标记录、工程协议书、验收报告等资料。
  四是把好支出限额关。单笔支出2000元以下,须经农业书记、村主任审核签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2000元(含2000)至10000元,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研究后,农业书记、村主任签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单笔支出1万元(含1万元)以上除通过招标的项目工程外,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研究后,村农业书记、主任审核签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填制大额支出审批表,报乡分管负责人审批。单笔支出3万元以上的含招标项目,还应由乡长负责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时要做好会议记录,随单据入帐。
  五是把好审批关。手续不齐不批;用途不当不批;涂改票据不批;无经手人不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不批;无特殊情况,隔月发票不批。
  六是把好村级各项开支标准关。对报酬及考核、工作经费、报刊费、村级电话费(含网络费)、学习费、出差费用、特困补助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实事办理的事项本着“积极、量力、实效”的原则,按照“年初申报、驻村执行组长牵头审核、农业领导小组集中审定、村(社区)组织实施”的程序执行,没有履行程序而新增债务的,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乡审计所要根据每年审计工作计划加强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