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积极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控工作

17.02.2017  15:32
        近期,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呈上升态势,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姜堰区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
        1.强化活禽交易管理工作。2月8日18时起,姜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活禽交易,暂停从外地调运活禽进入姜堰区,要求市场内和经营门店不得存放任何活禽。加强活禽市场防疫管理,落实消毒灭源等制度,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洗和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做好活禽调运监管工作。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做好交通卡口的监督检查,对所有运载活禽及其产品途径姜堰区的车辆,严格进行查证验物、监督检查。运载活禽的车辆消毒后劝其改道或返回,严禁外地活禽进入姜堰区。农业部门对姜堰区外调家禽严格按照剔除计划和家禽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经过H7N9流感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认真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各镇(街)组织疫情排查小分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家禽有无批量死亡、突发死亡、临床症状异常等情况,要对照家禽养殖场养殖档案,边排查边登记,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对家禽数量明显减少的养殖场(户)要仔细排查,切实了解清楚家禽数量减少的原因及家禽去向。
        4.加强家禽养殖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禽类饲养场(户)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养殖区域。要在密闭式禽舍的通风口、门窗或开放、半开放式禽舍的周围安装防鸟网。散养禽类全部实行圈养,控制家禽放养时间,禁止鸡、鸭等多禽种混养。督促规模养禽场严格执行养殖场生物安全措施,人员、车辆、用具进出场区要实施严格消毒,特别是进入养禽场的蛋箱要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入。
        5.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城管、公安等部门,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发现经营活禽行为的要求其立即停止其禽类经营活动。对采购、加工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活禽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6.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管理,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7.科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多种途径,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家禽H7N9流感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工作,特别是指导好兽医和从事家禽饲养、屠宰、运输、经营等工作的高风险人群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预防和控制H7N9流感能力。普及家禽及其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禽类产品,逐步改变吃现宰新鲜禽肉的饮食习惯,倡导食用生鲜鸡,有效降低活禽市场传播疫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