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介入式”预防微权力腐败

12.01.2016  11:45

  小小房管员,三年间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案值近千万元。这是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典型的微权力腐败案件。“微权力”并非仅指“小权力”,而是指腐败人员官职不高,熟悉制度的漏洞,凭借手中的权力贪腐,俗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近日,记者在无锡采访时看到了这样一组数据:2013年来,当地检察机关共查办科级及以下贪腐案件239件305人,占到同期所办贪腐案件的75.6%。有的作案时间长达十几年,有的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治理微腐败、管住微权力,正成为反腐败攻坚战的重要部分。

  2014年,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尝试在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介入式预防,在“微权力”中查找出最容易滋生腐败的节点,通过开展岗位自查、预防测试、预防告诫等手段开展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综合性预防活动,取得较好效果。2015年,这一项目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面推开。

  无锡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成丹歌介绍说,“介入式预防是预防模式的创新升级,实现了四个转变:从过去侧重于预防宣传教育,转变为找准风险点,对症下药;从过去侧重于风险点排查,转变为深入到具体的人和事;从过去侧重于以事后的行业单位查堵漏洞,转变为在事前、事中加强侦防一体化指导;从过去侧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转变为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2015年来,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联合,全面开展介入式预防。紧盯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督促和指导各单位部门重新审查各项流程、规定,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健全机制建设,推动完善管理制度70余项。建立“微权力”事项清单,制作岗位“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实施规范,将“微权力”行使纳入监督视线。如崇安区检察院推动江苏银行无锡分行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则》等制度,强化信贷审核发放、物资采购、工程发包等重点环节权力监控,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实现岗位权力精细化运作。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固化重点岗位工作流程、操作手续及权力执行环节,使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无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媛说,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好综合预防监督机制作用,积极推动协调纪检、审计、财政等多部门,以及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多方齐力预防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