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基层加强卫生人才力量 将遴选两千人获财政补助

07.07.2016  02:50

  新华报业网讯 针对基层医疗队伍人才难招、骨干难留的“两难”问题,江苏推行新政予以纾解。近日,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支持基层引进和留住优秀卫生专业人才,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介绍,江苏今年将在市、县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中审定2000名优异者,由省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多方面享受政策倾斜,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通知》规定,江苏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由省内13个省辖市统筹安排,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共同实施。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聘用的卫技人员,按照总数的5%左右比例遴选,遴选名额向条件艰苦的单位倾斜。在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中,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师应达到总数的70%。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政策倾斜,在内部职工工资分配中更加突出按绩取酬,使其工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一般医务卫生人员。对确定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单位,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记者了解到,经市、县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由各省辖市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今年,江苏省下达2000个省级优秀基层骨干人才名额,按照学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年限和医德医风等综合条件审定,由省财政安排共计28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苏北地区每人每年2万元,苏中、苏南地区每人每年1万元,并可实施协议工资制,且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申报省级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者,第一学历为医药护技类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的,累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应分别满8年、15年和18年,且获得省市级优秀基层医师表彰、被确定为省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学科带头人,以及在县级及以上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得奖者优先。

  为确保新政落到实处,江苏将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竞争、遴选、考核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每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原则上以2年为一个遴选周期,周期内建立岗位服务跟踪绩效管理档案,考核合格者滚动参加下一周期的竞争遴选,对考核不合格或离岗人员及时终止。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峥嵘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