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抓基层创一流 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

09.07.2015  12:18

无锡南长:“双管互动”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王某受贿案侦查终结,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全在这里。”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姚小平把厚厚一摞案卷和装着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的纸袋送到该院监察科科长徐冰手中。“反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是‘双管互动’机制审查的重点,”徐冰说,“每次反贪加班结束,我们的加班就开始了。

        “双管互动”是该院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的一项创新机制。“人与案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关键点,”该院检察长何莹说,“通过‘双管互动’,司法办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人民满意率不断提升。

        管案中管人:“大数据”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运用“大数据”思维在管案中管人,是“双管互动”机制的重要内容。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海量检察业务信息,通过全程监控、三色预警、质量通报等手段,确保案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送到纪检监察部门,以便从中发现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对查摆出的问题不遮掩、不藏掖,坚决对不规范司法行为说“”。

        “涉案款物这一栏,为何是红色预警?”今年4月中旬,在该院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中,案管科在拉网式排查中发现了风险:郑某受贿案中一笔数十万元的钱款在案件判决后本应发还,却一直显示“未处理”。案管科将该案列为督察重点,与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对案件情况展开调查。

        原来,该案判决后,承办检察官多次电话、短信联系郑某的妻子薛某前来办理涉案款发还手续,对方始终以种种理由拖延。眼看期限即将截止,检查组决定立即走访薛某单位,当面向其解释涉案钱款发还的相关规定。4月27日,该院纪检监察、案管、公诉等部门干警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一起来到了薛某单位,在人民监督员及单位负责人见证下,将相关规定耐心地解释给薛某听。但对方的态度依然是“不配合”。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干警将涉案钱款打到薛某工资卡账户中,进行了留置送达。“红色预警”顺利消除,没有发现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遇到案件问题,一定要追问是不是人出了问题,板子要真打下去,责任要追究下去,决不能浅尝辄止。”该院副检察长史士奎表示。

        管人中管案:权责一体“倒逼”规范

        案件质量如何,关键在人。该院在管人中管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加强督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加强检风检纪督察,发现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会同案管对其涉及的案件进行追根溯源的倒查。对违法违纪现象保持零容忍,实现纪律作风零违规、安全管理零事故。

        “我当时说的不是事实。”面对南长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周耀坤,面容憔悴的受贿案证人刘某一句话推翻了之前所作证词。该院办理的陈某受贿案件即将提起公诉,关键证人刘某却临时翻证,表示自己迫于办案干警压力作了虚假证言。

        刘某所说属实吗?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展开调查,重点调取反贪办案的案卷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镜头”里的刘某面对办案干警时神态自然、语言流畅,没有发现被逼迫等迹象,询问内容与亲笔签字的笔录一致。监察科干警陈修宁将全部情况记录在案,当面告知刘某调查结果,并耐心了解原因。最终,刘某吐露实情:嫌疑人家属找上门施加压力,他不得已才翻证。

        此外,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办理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展开调查,约谈承办人,和人民监督员一起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展开纪检谈话,未发现有刑讯逼供等问题,没有证据被排除的风险。目前,该案已被提起公诉。

        “管好人才能管好案。”周耀坤说,“加强制度管控,实现权责一体,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

        “双管互动”:风正心齐,业务队伍创“双赢

        “要晋职晋级,这可是硬杠杠。”该院政治处主任姚伟负展示了办公桌上案管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出具的《新任命中层干部一年试用期考察情况说明》。今年5月,该院去年任命的中层干部一年考察期届满,干部拿不到纪检监察和案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就等同不过关,“一票否决”显现出“双管互动”机制的威力。

        针对内部监督“管人的不管案、管案的不管人”问题,该院在负有监督职能的案管、纪检监察、政工部门之间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考察数据互联互通、案件资源共用共享,建立“一人一档”的电子廉洁档案、业务质量档案,形成内部监督网络,打造管权、管事、管人的内部监督合力。

        风正心齐泰山移。2014年初至今年6月底,该院批捕236件329人,提起公诉630件812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也未出现捕后不诉和诉后判决无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前两个季度案件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其中办案效率提高15%,延长办案期限案件下降36.6%,退查案件下降36.1%。在今年5月初开展的全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举报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察活动中,该院群众满意率达100%。  (卢志坚 关开城 范曾)

常州:通报“规范司法专项整治

 

近日,常州市检察机关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正在开展的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外通报。

  常州市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展开。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上述重点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将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目前共列出可能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十一大类200项,分门别类梳理出共性问题144个、个性问题42个。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12条,梳理问题169个。 (  常检轩 )

   常州天宁:涉案财物处置杜绝任性

  3月6日,高检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经认真调研,形成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订,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有章可循。

  日前,记者在该院看到,案管科干警小钱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随案移送的物品实行一案一登记,封存后统一编号入库,贴上“条形码身份证”,实现了网上登记与实物入库同时运行,清清楚楚记录着每一件涉案财物的动态走向。

  “我们很放心把东西移交到这里保管。”前来移送涉案财物的刑警老王说,“多年前检察院还没有专门的库房,犯罪嫌疑人诸如铁棍、砍刀、红缨枪等作案工具,没处放就放在了承办检察官的办公室,很不安全,现在这些物品终于也有自己的‘家’了。

  据干警小钱介绍,案财物管理室早已实现了智能化配置:墙上的湿度计随时监测着室内的湿度,新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加厚的防护窗、24小时不间断的警报监控器……总体上达到了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的“四防”要求。

  为此,该院专门组建了“评查组”,由纪检、案管、行装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每月检查大统一平台数据、台账资料,核对在库物品,将涉案财物与案件同步流转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问责。

  “共抽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未发现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情况。”近日,该院“评查组”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对2014年至今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并形成督察报告。 (蒋丽娇    郎建强)

    灌南:做好案件内外部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我们的案件质量评查不局限于文书是否全面,对于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缜密都会列入评查范围。”灌南县检察院案管科科长杨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严格形成案件“月月评”案件评议机制,确保案件文书的“出口”规范合格,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制作形成规范制度,发给业务部门,要求业务部门承办人绷紧案件质量弦,在做到案件实体公正合法同时,兼顾程序合法。审查起诉科干警小王表示案管科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能促使自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更注重程序,对换押、审讯的时间把控和承办人签名等都是有效的督促。   

  该院案管科依托“检察开放月”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认为从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能看出该院在细节完善上的追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自我监督予以了肯定,对近年来该院查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案件予以了赞扬。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明强调,每一份盖检察公章的文书都代表这检察机关在外部的形象,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要从小事做起,案件的流程、文书的制作应该更加规范,提升案件质量也是检察机关力量的源泉。   

(李洁 杨云)   仪征:开门纳谏促司法规范   

  “电子大屏幕上的案件信息还是比较全面的,要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案件进展。”“公诉人在庭上语速太快,普通话不够标准,要改进。”“这份文书上怎么有涂改,不够严肃。”这是6月18日在仪征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与会的相关人员为该院找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

  “与会人员中有的在人大、法院、公安等部门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工作,有的是执业律师,经常和检察机关打交道,都有相当的法律功底。他们反映的问题虽然辣味十足,但针对性强,我们不仅要认真听取,还要加紧整改落实。”座谈会之后,该院副检察长秦辉对该院干警要求。

  下一步,该院将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不规范司法行为立知立改、即知即改。 (阚立青  沈鹏飞)

     泗阳:精准发力聚焦“小专项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紧盯办案一线,继续坚持开展好小专项行动,做到精准发力。”4月13日,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兆东在该院专项整治工作月度推进会上说。

  据刘兆东介绍,小专项行动是该院针对上级通报和自身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专门组织的每周一次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检查重点是念好准、快、严三字诀,认真查找在履行检察职能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逐步消灭司法不规范的死角。

  选择检查内容要准。针对涉案款物管理不规范问题,该院专门组织对近两年来所有涉及扣押、处理涉案款物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共计对88.5万元涉案扣押款进行排查,暂扣的涉案款均及时上缴财政专门帐户。

  推进检查进度要快。每周一上午,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上确定本周检查项目,并在本周内落实。在此之后,利用一周时间对司法办案部门开展检查,并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检查意见,督促办案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交整改报告,这些工作均确保在一周内完成。

  “小专项关键还是要严字当头。”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胡春燕介绍,今年2月,该院专门组织了一次法律文书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出11份法律文书存在语句不通顺、表述不规范、有错漏字等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将所有存在瑕疵的法律文书在内网进行公示,先后出台了法律文书质量“四级”把关、部门联动定期梳理举报线索、回复期限预警制等机制,目前均已在一线工作中具体实施。目前,该院已完成了法律文书质量、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款物扣押处理等12次专项检查活动,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30余项。

  该院不仅通过小专项行动注重内部自查自省自纠,还注重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把规范司法行为向前向后延伸。今年3月,该院监所部门在对受理的在押人员控告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公安机关少数办案部门存在扣押涉案人员随身财物不规范的现象,导致此类控告案件明显增多。经过调查分析,该院针对公安机关扣押涉案人员随身财物方面的漏洞,先后发出三份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整改,目前,在押人员向该院监所部门提出的此类控告已明显减少。 (通讯员  周炜)

   沭阳:诉前会议解证据难题

  今年以来,沛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针对经济困难、心灵失依的家有“花朵”的刑事被害人家庭,通过发放家庭阳光基金、提供家庭心理疏导等方式,减少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家庭的不良冲击,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条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了解,该院从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教四个方面对刑事被害人家庭救助方案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救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与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为刑事被害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该院共为18名符合家庭阳光基金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在检察环节实施了救助,累计发放家庭阳光基金60000余元。 (李培友  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