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空气质量将可提前7天预报

19.09.2018  10:00

  3个月前,省人大常委会就环保年底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了5方面的审议意见。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目前省政府已逐条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处理意见。扬子晚报/报眼记者石小磊

  首先是要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年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太湖一级保护区、长江沿岸非危化品港口岸线、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年内关闭化工企业750家以上,其中上半年已关闭477家。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确保今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800万吨。

  眼下,一年中空气治理压力最大的秋冬季度即将来临,省政府提出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采暖期为重点时段,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年内完成“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制订淘汰标准,开展综合整治。年内完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

  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门槛,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省级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对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以及劣Ⅴ类水,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和监测、评估,县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公开原水、出厂水和龙头水水质状况。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年内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还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标签:

编辑:范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