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阜宁县司法局以“三大行动”落实专项活动

14.09.2016  23:37

阜宁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活动主题,以“三大行动”促进城市依法治理,保障和促进城市健康文明发展。

一是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化行动。 进一步完善12348平台服务功能,推出“实体+网络+热线”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12348平台与政府官网、政府微信、影响力大的微博微信进行深度链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让百姓随时随地接受法律服务。在新增的居民小区,及时增补社区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服务站等服务形式,方便市民第一时间获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同时针对年老、伤残、疾病等特殊人群,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专业化行动。 在铁军广场、白天鹅公园等老人小孩聚集较多的地方建立法治宣传长廊,重点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商场、公交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区运用漫画、流动视频等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强的宣传方式,着重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居民小区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角等形式,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建立“一阵地一品牌”专业化法治文化阵地。

三是开展法律宣传特色化行动。 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借助司法行政网、德法阜宁微信、阜宁普法微博为阵地,开展文明守法典型事迹联动宣传。另一方面,以各镇区、街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学法守法签名活动,切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邀请我县法治名人、收集整理好本地法治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法治经典作品等,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 “法治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