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对城墙遗迹遗址乱动土 切莫再建“通道”和假城门

21.10.2014  11:02

  南京征求城墙保护条例意见,南大学者给江南时报发来信件建言

华严岗门的建造曾引起文物保护者的争议,认为是“假城门”。

  10月9日讯(记者黄勇)文明造就了金陵古城,源远流长的历史在明城墙每一块砖石上凝结。这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记忆。保护我们的文化记忆,是现代人的共同责任。昨天,南京大学学者姚远给江南时报发来信件,对南京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的《南京城墙保护条例》提出诸多的建议。

  南京明城墙免费后非常火爆,长假7天城墙客流总量突破30万人次,3段收费城墙的门票收入突破130万元,均为去年同期的3倍多。然而此前,南京城墙保护工作中也遇到了城墙保护范围内大规模未经报批擅自建设,破坏城墙历史真实性的问题——几年来,南京有关部门已连续在城墙遗迹遗址上新建华严岗门、标营门等多个所谓“通道”和假城门,在水西门至西水关遗址则“先上马后补证”,新建了赏心亭等大体量的仿古建筑(注:本报曾多次报道)。

  姚远指出,这些做法不仅同《文物保护法》相冲突,也同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和2008年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维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规定存在冲突。

  除此之外,姚远还指出,南京城墙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规划编制和修缮方案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参与程度较低的现象,因此对城墙保护规划的公示、保护紫线的公示、修缮方案的公示作出规定,十分紧迫,十分必要。因此维护南京明城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必须在地方立法中得以坚持和强调;破坏城墙历史真实性,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建设,必须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查处和遏止。

  他建议,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四条应增加“维护城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改变城墙的文物原状”的内容,修改为“城墙保护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城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改变城墙的文物原状”。“因为从保护工作的现实上看,南京城墙现在存在对城墙遗迹遗址擅自新建改建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城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改变了文物原状,且对明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影响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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