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办的案子为何到县里接受讯问

02.12.2015  11:36

  “你涉嫌非法狩猎一案,沭阳县公安局已经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现依法对你进行传唤,请于明天上午8点半到沭阳县检察院接受讯问。”近日,家住江苏省沭阳县西圩乡的孙某接到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电话。

  第二天上午,孙某准时到达沭阳县检察院接受讯问,讯问结束后中午就赶回了家。当天,还有沭阳县的其他4名嫌疑人按照宿城区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前来沭阳县检察院接受讯问。

  而在2014年9月的一天,与孙某住在同一个乡的张某因为被宿城区检察院传唤,早上7点出发,当天下午2点才到达该院,讯问结束后赶不上回家班车的他只得在沭阳县城住了一晚。

  这次,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讯问地点为何会在沭阳县检察院?为何能集中在一个上午讯问完?这都源于宿城区检察院专门出台的集中就近讯问制度。

  2013年12月,宿城区检察院、区法院被江苏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联合指定为宿迁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院。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主要是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人多、老人多、文盲多,犯罪情节较轻,一般无逮捕必要,所以公安机关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需前往该院接受讯问,但宿迁市辖3县2区,多达几十个乡镇,最远的乡镇村居距离该院100余公里,随传随到比较困难,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

  如何在有效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嫌疑人诉累?宿城区检察院于今年年初开始探索建立此类案件集中就近讯问机制。经过磋商,该院联合其他四个县区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就近讯问的若干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集中到居住地所在县区检察院接受讯问。

  此外,该院还牵头与公安机关、法院联合探索出台集中专人预审和集中公开审判两项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安排专人对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预审,检察机关对案件实体证据和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指导证据收集,会同法院选择典型案例在犯罪多发地进行公开集中审判,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和司法机关开展法治教育。

  据统计,自“三集中”工作法实施以来,宿城区检察院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9件,集中讯问35次,审查起诉环节平均办案时间低于25天,比2014年缩短了6天。(记者龙平川/卢志坚/通讯员王宇 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