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城北街道所辖7家合作社总资产超8亿元

25.03.2015  13:58

  2006年,姑苏区城北街道所辖幸福、花锦、苏站、新华、金星、金光、新塘7个村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和撤村建居工作,12324名村民持股进城。经过八年发展,股份制经济已经成为城北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2014年末,7家合作社总资产达8.61亿元,累计发放股红1.69亿元。

  这份成绩背后,是城北街道紧跟城市化建设进程,变压力为动力的破茧之举。城北街道地处城乡结合区域,辖区7家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依靠出租厂房来维持发展。但近年来,随着平江新城的开发建设,大量厂房正面临或即将面临动迁。合作社面临着两种局面:一是全部动迁,原有的资产全部变成资金;二是部分动迁,合作社规模大幅缩减,“房东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面对新情况,城北街道审时度势,鼓励辖区7家合作社走内外发展之路。一是深挖内部潜力,规范仍未拆迁区域的工业园区,清理不规范的租赁合同,逐年提升租金,收益稳步增长;二是开拓外部资源,各家合作社分别在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地投资购地293亩,建设标准厂房20多万平方米,建立工业小区6个,2014年,这些外部资源收益达到1800万元,占到街道整个股份经济收益的30%左右;三是坚持多种经营,依托平江新城开发建设优势,积极融入新城开发建设,分别采取融资投资、合股投资、购买门面房、商务楼宇等多种形式,多方投资,多种经营,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14年收益达1700万元。

  近年来,城北街道专门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中心,对股份经济实行“五个统一”,即“资金统一管理、资产统一建档、资源统一使用、分配统一商定、结算统一标准”,彻底解决了过去股民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账目收支不公开,对外投资资产不明晰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不间断等问题,推进股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针对股份制经济管理,街道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报销审批制度、备用金制度、重大事项报批制度、财务公开和检查制度等12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规范干部报酬、规范日常开支,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据了解,城北街道将以贯彻落实此次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推进花锦汇邻中心、新塘汇邻中心的建设,为股份经济发展“添砖”;加快落实北部地区“一村两楼宇”用地,为股份经济发展“加油”,推动股份制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记者顾志敏)

  原标题:姑苏区城北街道所辖7家合作社总资产超8亿元

  稿源:新华网

  作者:顾志敏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