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城公开审理首例集中管辖行政案件

13.11.2014  19:45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告王帮超不服被告沭阳县东小店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于13日上午,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行政案件是该院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受理的首例案件,该案件的审理标志着宿城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的案件审理工作全面推进。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依法确认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

  为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宣传范围和影响力,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该院将此案件的审理列入阳光司法工程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观摩庭审。庭审中,法院干警还向全体旁听人员发放了问卷调查表,开门纳谏,就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以便在今后的行政审判中不断加以总结完善,更好地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引向深入。该案同时还通过网络进行现场直播。

  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是影响和制约行政审判制度公正、高效、权威运行的主要因素。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行政案件不立不裁,过度协调,久调不决的问题的产生,严重削弱了行政审判的权威和公信力,通过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有效地避免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的不当干预,从制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此外,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还有利于统一司法尺度,节约司法资源。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