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每月最低标准提高

06.04.2016  07:55

  晨报讯(记者周晶)为落实省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要求,稳步推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昨天,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2016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对于居民来说,堪称最基本的保障。新通知下发后,今后,年龄超过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可领取到115元基础养老金。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