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上调

26.12.2014  17:01

  惠及全省975万60岁以上老人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征地保障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明年全省975万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还将上调。

  去年11月以来,我省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1388.53万人,参保率达99.8%,6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近两年,我省每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一般每年每月上调10元。记者从当天会议上了解到,我省相关部门将很快出台明年的调整意见,并确保按期足额发放。

  我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将进一步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最高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最高每人每年2500元,明确原来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原则上只能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取消了200元的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300元以上的较高缴费档次。公共财政在参保缴费这个“入口”,对选择较高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如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以上的,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在养老金发放这个“出口”方面,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不断提升参保质量。 (黄红芳)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