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要 推广至全省

05.04.2016  13:28

  “垃圾分类的好处不言而喻,既可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又可极大减少垃圾末端处理量。干湿分类,提高焚烧垃圾热值降低焚烧成本,提高焚烧质量,减少或抑制有害污染物排放。” 省人大代表孙飒梅等谈到。

  2000年6月,厦门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8个城市之一,而今这项尝试还处于试点。从全省看,自2011年开始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共有221个住宅小区和214个机关单位列入试点,试点工作积累一定经验,需要尽快总结提炼出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方法。

  孙飒梅等代表指出,试点工作虽轰轰烈烈,但效果并不明显,有些试点小区形同虚设,垃圾分类走不出试点社区,对于广大市民也是一种困惑,一些原本支持也愿意施行垃圾分类的人也失去信心。

  孙飒梅等代表建议:政府应明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时间表,可根据近五年试点工作情况,让福州、厦门垃圾分类工作成熟社区率先实施,而后逐步推广至全省,这个过程必须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相应地在各类媒体宣传,广而告之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要求。每一位市民都应当知道有权利保洁自己的家园,自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义务;权利、责任、义务明确之后,出现违反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明确其必须接受的罚则;根据省政府的垃圾分类阶段目标,倒逼各个城市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等环节的分类处置能力,使之系统配套,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