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强制垃圾分类 苏州被列入首批示范城市

03.04.2017  01:42

        国务院办公厅前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按计划,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包括:

        ①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省份的省会城市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都在其中。

        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也就是说,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如何分类?有害、易腐垃圾分别是哪些东西?

        《方案》提到了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具体到城市居民而言,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官方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据央视新闻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