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调院通过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5.02.2018  16:12

      近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举办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颁发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证书。省地调院领取了《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7年是三年周期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年,也是省地调院首次接受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和检阅。省地调院将以此为新起点,立足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精心组织、创新推进,掀起新一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潮,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凸显文明创建成效,提高全体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水平,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地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