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地税“瘦身”涉税管理事项为纳税人减负

06.03.2015  22:08

  今年以来,泰州市兴化地税局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研究,通过简化表证单书、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取消部分税源管理事项,实现涉税事项大幅度“瘦身”,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一是实施报送资料简化表证单书。将纳税人发起的49类涉税申请类文书归并为《涉税事项申请单》,实行计算机填单,由纳税人盖章确认;将22类申报表合理归并,实现了纳税人所有税种申报填一类申报表即可完成;将税务机关出具给纳税人的各类文书统一归集为《税务事项告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简并表证单书,实现表单集约化管理,避免数据多头采集,提升了征管质效。

  二是规范税务人员进户执法行为。根据总局要求,结合地税实际,分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12项,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进户”问题,既保证了税款依法征收,又降低了税收征管和缴纳成本,减少了各类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干扰,增进了税企互信、合作、协调。

  三是规范税源管理事项。取消“应税财产登记(变更、注销)受理和办理、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等部分税源管理事项14项,将其中的纳税服务事项合并申报或调整认定方式,基础管理事项纳入风险管理,真正做到“有需求有服务、无需求无打扰”,还责于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