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地税局“四个创新”推动执法督察工作

15.12.2014  15:00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税收执法督察由合规型督察向效能型督察的转变,秦淮地税局实施“四个创新”举措,提高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是创新督察计划管理。精心制定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和季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按照指令性和自主性相结合的方式,除市局统一的、指令性执法督察计划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自主执法督察。引入基层局互查,与鼓楼局开展互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创新督察工作规范。在税收执法督察过程中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文书、统一流程、统一底稿、统一结果运用。通过规范督察内审的实施步骤、检查重点、检查路径和检查方法等,推动督察内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创新督察选案。每次执法督察,督察小组均选择日常重要执法事项作为督察项目,保证全年各重要执法事项均督察一遍。每次督察均制定详细的督察方案,对督察范围、样本数量、抽样方法、督察要点及方法作出详细规定。扩大督察取样数量和涵盖年度,全面反映区局的执法状况和水平。同时,根据案头督察情况,确定疑点户进行延伸检查。
  四是创新督察结果运用。着眼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着力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机制。运用“回头看”等监督方式,对小型微利企业管理、风险应对、行政处罚等较容易出错的执法事项开展再监督。2014年,该局共完成督察报告4份、下发执法督察处理决定书48份,共发现执法问题3大类10项,向被督察部门提出整改措施15条。在三季度执法督察中,对不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补缴所得税20余万元。(南京市秦淮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