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地税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法制审核花开渐艳

26.01.2018  16:3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在江苏省淮安地税局调研时,对该局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淮安地税法制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效目前居于全国税务系统首位。

  2017年初,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国家税务总局作为试点单位,随即下发了贯彻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文件。淮安地税围绕法治工作新形势和新变化,抢抓机遇,创新工作理念,在2014年实施的风险应对实地核(检)查集中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探索和完善,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法制审核模式和机制。2017年底,省地税局陈茂锋副局长在淮安召开的全省中等风险法制审核工作推进会上表示,淮安地税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已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在了全省地税系统前列。

  自淮安地税推行集中法制审核以来,应对过程更加规范,所有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均实现了纳税人应对所属期内涉税事项的全面检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更加全面。全系统千元以上税款应对占比由开展法制审核前的40%提高到目前的86%;执法能力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退回案件比例逐年降低,户均发现问题数同比减少了38%;复议诉讼率明显降低,无一起经过集中法制审核后发生复议诉讼的案件。此外,集中法制审核打破了“所有中等风险应对案件从案头审核、询问约谈、实地核查到审理审议、税务执行均在一个分局内部流转”“高等风险应对案件除提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之外均在稽查局内部流转”的闭环,将法制审核职能外分,增加了事中控制节点,减少了税务干部“权力寻租”的机会,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执法随意性起到了明显的监督控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