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评价掷地有声、声声入耳京口检察案评促规范

18.11.2014  15:47

    “这是该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卷宗,下面我把案件基本情况向大家进行介绍......这是我们印制的《案件评查及测评意见表》,麻烦大家在评查后根据这上面的对应项,对案件质量、办案人员执法行为作风、办案效果提出意见,作出评价……”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案管大厅内,案管科科长周文龙正热情地招呼着一群神秘的人进行案件评查。

  “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定性准确,量刑建议也与最终判决的刑期完全一致,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希望继续保持!”镇江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彩华在评查意见表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这是近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外部评查与测评活动中发生的一幕。这些参与案件评查与测评的“质检员”,是该院特意邀请来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律师。这也是该院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以来首次举办的案件外部评查活动。

  据了解,今年4月,京口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构建以办案质量为龙头,以个案评查、类案评查、外部评查与测评、案件质量分析、案件质量通报、案件质量问责为内容的“六位一体”阶梯式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实行检察人员对所办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意味着,一旦发生案件质量问题,办案人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都要承担责任。

  追责不是目的,办案质量才是生命线!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最大的特色在于确立了案件质量多元化保障机制,加入了案件外部评查、测评制度,使得监督案件质量的途径不再局限于检察系统内部的单一案件评查。”参与制度制定的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炳烁向记者介绍。

  选哪些人来参与评查才更客观公正?怎么个测评法?据了解,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这些问题曾经成为摆在京口区检察院面前的难题。

  “我建议每双月举办一次,选择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件侦查人员、法官、律师参加。

  “还要向他们通报案件基本情况,提供案件备查卷宗,设计表格,让他们对我们的案件质量、执法行为作风、办案效果提意见,作评价,还要区分满意度。”京口区检察院检委会上,委员们纷纷献策。

  经过检委会的充分讨论,在案件质量终身追责倒逼之下的案件外部评查与测评机制正式出台。

  目前,京口区检察院已经开展外部案件评查与测评3次,这些由检察机关邀请来的“案外人”通过听汇报、阅文书、查案卷等方式重点对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风、法律文书质量、案件整体质量等方面进行逐个点评,并一一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面向评查对象反馈,以便及时整改。

  据了解,在该院今年以来评查的92件案件中,外部评查人员参与评查与测评的有48件,占评查案件总数的52%,在评查中发现、反馈微瑕疵问题4个,提出整改意见4条,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有了代表、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等来自检察机关以外力量的参与和监督,评查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也促进执法规范和队伍执法能力的提高。”京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如是说。(杨钰 周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