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江苏省地名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06.12.2016  20:06

      为规范全省地名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个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了《江苏省地名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邮政编码:210003)。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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