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社会普法教育《意见》

24.04.2015  18:25

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省法宣办下发《关于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意见》,这是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创新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将有效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八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健全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围绕更好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确定了“坚持融合发展、服务大局”“坚持治理主导、社会联动”“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主要内容: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机制、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机制和社会化队伍建设机制,深化“法律六进”推动机制,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意见》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考核评价、科技支撑和基础建设,坚持先行先试,到2016年,最终实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体系基本建成,法治宣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居于全国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

 

来源:厅法宣处

编校:邵建新


编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