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局“三在先”加强电商企业“双十一”集中促销规范指导

10.11.2016  22:09


  11月8日,盐城局组织全市52家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采取预告提醒等举措,扎实抓好“双十一”促销经营指导,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一是提醒在先,依据全市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监测数据,对2016年度全市春节和情人节重点时节、医疗行业和服务性网站、夏令商品集中促销、119个批次网络商品质量等专项监测结果以及“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集中通报,提醒电商企业吸取教训,排查整改违规行为。
  二是指导在先,向电商企业宣讲《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电商企业在“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履行诚信经营义务,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真实、全面、准确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严格履行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确保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合法规范。
  三是承诺在先,组织“盐城市电商诚信联盟”会员单位开展诚信经营集中承诺,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约定和承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构建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