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土地流转案件获评泰州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01.2016  09:14

日前从泰州市司法局传来好消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两案例入选“2015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律师戚桂刚承办的土地流转欠费案件,另一例为律师陆卫进承办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土地流转纠纷日益增加,去年全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结土地流转案件104起,为农户挽回近50万元损失。

 

养螃蟹失败,承包人拒付流转金

 

2014年1月初,我市西片某镇的严某等18户农户与周某签订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流转近80亩土地给周某养殖螃蟹。但周某投资失败,池子里的螃蟹一直没长“个头”,不能上市出售,周某咨询多位专家仍然没有找到原因所在,便将症结归结为“水质问题”,拒绝支付当年的3.6万元土地流转金。

 

农户们得知周某有“赖账”的念头,将此事向村委会反映,因涉及人数众多,村委会干部又向镇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此事。2014年10月,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引导严某等人依法维权,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并指派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戚桂刚为村民们的代理人,帮大家讨要流转金。

 

承办律师和农户们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人一起找到周某协商,告诉他农业种养殖存在风险,不能因自身的损失而拒不支付租金,劝说他尽早支付租金,但周某执意不愿支付。协商不成,只能走诉讼程序,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被告周某继续承包土地进行螃蟹养殖,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给付农户2014年、2015年土地流转金共6.75万元。

 

申请强制执行,农户最终拿到流转金

 

然而到了支付租金的期限,周某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为此,村委会干部又多次找周某协商,但周某避而不见,农户们只能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因对方一直回避与农户和村委会负责人正面接触,承办律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某等18户农户终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租金。

 

在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村委会积极寻找新的承包人。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与承包人朱某达成了合作意向。最终,村民、周某、朱某达成新的土地流转协议,解除原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周某将养殖场内相关设备折价留给朱某,并承担部分土地复垦金;朱某与村民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承诺租期为8年。至此,这起土地流转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周某一直故意躲避,难于联系和协商,承办律师只能四处寻找书面材料为当事人维权。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入选“2015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找调委会解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我市高效农业的迅速发展,土地流转面积日益增加,我市各部门虽加大对土地流转的监管,但土地流转纠纷仍不可避免,总有承包人恶意拖欠土地流转金或因投资失败而无力承担流转金。去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办结土地流转纠纷案件104件,为农户挽回损失近50万元。

 

律师建议,要避免此类纠纷,可以细化流转合同,如承包期满地上附着物的归属、流转租金的支付时间、流转土地的种类、界址、面积、土地质量等级等,还可根据承租商所租用土地的用途明确承包商责任,如培植花木类的,在合同中可明确出售花木时原则上不能带走田里的泥土,若有些花木必须带土出售的,必须及时回填,这样可以确保承包地不会变低洼田。

 

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涉及农户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及时,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为此,我市于去年年底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纠纷。今后,遇到土地流转纠纷,农民朋友不仅可以到村委会、镇司法所求助,还可以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