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多形式开展“3·15”消费维权法治宣传(图)

13.03.2015  17:24

 

 

 

 

 

近期,我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多形式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和谐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

连云港市、淮安市、常州市、泰州市、扬州市 开展“3.15”专题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 盐城市 组织60多名律师分赴10多个社区开展以“我的权益我做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采用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为居民提供维权信息,对常见的购置房产、三包产品退换货、产品缺陷、消费不开票等问题进行了宣讲和解答。 宿迁市 编印《消费与安全》宣传手册,发放给主要商业街的店家,提醒业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义务,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 南通市 开展消费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畅通信息渠道,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纷隐患,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镇江市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天天315”节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律师参与该节目每周一至周五的直播活动,解答群众涉及房产、汽车、通讯、食品、生活服务等多个行业的咨询。   

常熟市、丹阳市 、如东县、灌南县、丰县、沭阳县、睢宁县、连云港市赣榆区、徐州市贾汪区、 无锡市崇安区、徐州市 泉山区 、淮安市清河区 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知识,就食品安全、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违法收费、农资商品质量等法律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投诉受理等服务。 张家港市、 新沂市、金坛市、仪征市、泗洪县、连云港市海州区、徐州市云龙区 组织律师等自编并发放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缩写的维权小册子,内容全面,小巧精致,便于携带,被消费者称为“普法宝典”。 如皋市、靖江市、溧阳市、扬中市、金湖县、扬州市广陵区、南通市通州区 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针对汽车等重点行业的新消法新责任宣传和贯彻落实推进活动,组织调解员参加消费纠纷调解过程的观摩学习。 宜兴市、 兴化市、 泰州市海陵区 徐州市鼓楼区 、宿迁市宿豫区 在法律援助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设置临时受理点,集中受理消费纠纷,解答有关消费法律问题。 邳州市、徐州市铜山区 成立消费者维权律师顾问团,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为消费者依法维权出谋划策。对于需要及时解决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律师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来源:相关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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