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国资局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

17.12.2014  20:07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日前,苏州吴中区国资局制定并印发了《吴中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比较系统地对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要求和决策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是明确分类分级管理标准。 对日常国资监管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整合为六大类重大事项纳入本办法管理,并按照重要性确定分级管理标准,由企业进行事前申请核准或事后备案报告 。二是健全企业内部决策机制。 企业董事会是企业内部决策机构,企业研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集体研究并形成正式决议,企业应健全内部重大事项决策和决策辅助机制。 三是规范上报程序和要求。 区级企业是重大事项上报的主体,负责本级及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核上报,并对每类重大事项上报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 四是提高管理效率。 对企业上报的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材料规定了时效,区国资局对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监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