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决策机制

07.08.2015  02:37

 

              为推动市属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企业决策行为,近日,镇江市国资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国资监管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全系统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市属企业班子建设、规范企业依法合规运行,推动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通知》要求,市属企业必须从准确界定决策范围、优化决策流程、结合实际量化标准、完善配套制度、做好宣传发动等方面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通知》明确,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将在今年四季度对市属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从2015年开始,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将列入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内容。

          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落实到位,8月3日下午,市国资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题部署。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董和建强调,必须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各相关企业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经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后按时上报市国资委,并研究制定推进《实施办法》执行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快建立或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