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纪委召开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专题部署会

27.06.2015  18: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部署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不断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廉洁国企建设,近日,省国资委纪委召开了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专题部署会。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沈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建生书记就贯彻落实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推进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正确评价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现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正确领导下,全省国资系统纪律审查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工作力度有所加强,办案能力有所提升,综合效果有所提高。但与上级要求和当前反腐败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目前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企业对案件审查重视程度还不到位,对抓早抓小要求落实还不到位,等等。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纪律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学习研究,深刻领会把握“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称“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反映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委职能转向纪律审查等最新要求的变化。要深刻领会把握纪律审查工作内涵、要求,必须学习、研究好中央纪委网站先后发表的《讲政治顾大局》、《突出执纪特色》、《创新监督审查方式》等3篇文章和《人民日报》对此发表的评论文章,以及省纪委江里程副书记在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把“把纪律挺在前面”,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回归本职、严格队伍管理、源头治腐防腐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问责。三是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求落实。重点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抓早抓小。要针对企业领导干部在未发现问题、有苗头问题、有信访反映、有反映具体问题等不同阶段,充分运用党课、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函询、组织核查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对核查发现问题不实的,及时澄清;对核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对涉及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坚持快查快结。要做到有病就治、小病快治,争取在最短时间把反映问题线索处理到位。坚持违纪必究。就是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违纪必究、不打折扣。坚持依纪依规。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借助“三审一评”,特别是联合审理这一工作平台,严格对照党纪条款,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各项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要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安下心、静下心做好本职工作。要切实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项规定。重点是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苏纪发﹝2010﹞27号)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苏纪办﹝2014﹞83号)等两个文件精神。对27号文要求还未落实的,要严格按照今年初全省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调整到位。对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兼职规范工作,首先要从纪委书记做起,目前还有分工、兼职规定以外工作、职务的,必须清理到位。要切实落实纪律审查工作各项制度。重点是落实好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一为主、两报告”制度要求。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必须率先垂范,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推动省属企业纪律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传达了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了2013年以来省属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有关情况。 省国资委纪委委员,各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共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