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0.02.2017  19:10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市普法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 市普法办向市直各部门、驻扬单位及各县(市、区)普法办传达会议精神,强调市、县、乡三级国家机关要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各项要求。各级普法办迅速反应,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市发改委近日发文成立系统“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并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 市、县(市、区)普遍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市普法办制定“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市各普法重点单位通过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不断深化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聚焦普法惠民。 各地各部门抓住主要职责、重要领域和重点对象进行有“精准普法”,通过丰富多样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市委政法委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依托“法律大讲堂”走进企业、学校、村居等各类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宣讲;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部门实现法治课间餐活动400余所中小学全覆盖;市妇联创新建立“法律进家庭”模型,开辟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战场;市工商部门坚持对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告审查员进行开业前法律培训和风险提示;市质监、城管、卫生等部门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普法式执法”,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案件核审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