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期间全市小型飞行器禁飞

11.12.2015  18:39
        12月13日(周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际公祭仪式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12月10日零时至12月13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经政府批准用于公祭仪式相关活动、航拍、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不受本规定限制。公安机关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及其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存、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的封存措施。公祭仪式期间,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