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6年6月1日在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举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各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www.grainmarket.com.cn )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时 间 | 品 种 | 数量(万吨) | 标 的 分 布 |
6月1日 (星期三) | 国家临时存储 | 30.04 | 2010年产:内蒙古(8.66)、黑龙江(3.38) 2011年产:河北(7.00)、江苏(4.00)、山东(5.00)、四川(2.00) |
具体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二、保证金
国家临时存储大豆保证金为2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扣除手续费)在成交后可转作货款。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于2016年5月26日开始启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网银在线电子结算方式。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务必提前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客户端,先做好相应资金电子结算准备工作,再办理银行汇款。在办理银行汇款时,请当场确认资金是否到账(一般需等十分钟左右),如其中某一银行汇款通道不畅,请及时选择其它银行汇款。汇款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010-63906701 010-63906794。
收款人名称: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8170P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暂未开通网银结算系统,资金不能实时到账。)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2、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网银结算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系统不稳定。)
账号:81201560065163840000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开通网银结算系统,资金实时到账。)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三、参加交易会的资格
买方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国家临时存储大豆。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远程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自行选择电信或联通入口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交易,也可到就近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五、其它事宜
《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