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官员收丁书苗贿赂4000万被判死缓

29.04.2015  12:46

  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以受贿、贪污、诈骗三罪判处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范增玉于2009年底将丁书苗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人民币26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此外,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提供向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为丁羽心树立正面形象,为此先后38次索要或收受丁羽心贿赂合计4000余万元。 

   人物简介 

  范增玉,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河南郸城县人,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1978年参军入伍,1987年底他转业到中国环境报河南记者站做记者。不到一年,范增玉调到河南省委办公厅工作,他曾任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 

  1992年4月,范增玉调任河南周口地委政研室副主任,进入副处级干部行列。半年的过渡之后,范增玉被派往河南省扶沟县任职县委副书记,连续3年的实职工作经验,为他重回政府核心岗位打下了基础。 

  1995年范增玉调任周口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 

  1998年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城案发,范增玉就被认定向曾锦城行贿1.1万元,但后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久之后,周口市检察院以豫检周申复决字(1999)第4号《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对前述《不起诉决定书》予以撤销。最终,范增玉被免于刑事处罚。 

  2000年4月,他担任周口市财经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1年,范增玉担任周口市政府秘书长。 

  2004年,范增玉任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5年,范增玉以“在扶贫开发中保持先进性”为题,在人民日报刊发文章,阐述了他在扶贫岗位上对理论学习和党建的重视。 

  2006年4月,范增玉调往北京,担任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副厅级)。 

  2009年3月,范增玉任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