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费下调 800公里以内仅10元

06.01.2015  18:02

      受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带动,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再次下调。这已是航空燃油费连续第5个月下调。

      据携程旅行网人士介绍,目前厦门航空、山东航空、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先后发布了燃油附加费调整通知:自2015年1月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30元,此前为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0元,此前为30元。

      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0元。

      携程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下调后的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四分之一,也是自2009年11月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费以来的最低位。民航业内人士介绍说,如果国际航油价格继续下跌,未来数月内有望停收国内航线燃油费。(来源: 扬子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