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化工园区多措并举 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27.03.2015  18: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化工园区教育工作依法治理能力,南京市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出台多项措施,全面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权力阳光下运行。坚持政务、校务公开,通过教育门户网站、报刊、六合电视台等媒体,全方位公开招生收费、政府采购、基建技装、教师招考、人事改革、职称评定、干部任免等信息,并公开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召开行风评议大会,邀请行风监督员、学校负责干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汇报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主动接受民主评议。

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中小学、幼儿园规定课程,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严格执行“五严”规定,研究制定了《规范办学“十条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严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了“派位通知单”制度,在招生过程中,统一招生时间,严格控制“择校生”,严格执行新班额计划,严格禁止“重点班”,严格要求各校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提前录取,不得暗箱操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一费制、公示制、代办费结算审核制、收费卡制、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督查制等教育收费“八项制度”,统一使用收费票据、统一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