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安监局“四步走”梳理完善部门行政权力内控机制

06.06.2016  18:20

  一是专人负责统筹推进。该局专题研究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并指定局宣教法制科具体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协同推进,确保将内控机制建设覆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业务环节。二是设岗定责明确分工。坚持职权法定要求,重新梳理确定安监局及内设机构和安监大队的主要职责,分解明确局领导班子具体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权力和职责,推动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三是梳理权力规范流程。以安全生产权力运行要素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从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角度,认真分析每个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提升行政效能,规范依法行政。四是加强学习提升实效。编印《宜兴市安监局行政权力内控机制》手册150本,做到市镇两级安监人员人手一册,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深刻理解、领会要求,自觉把部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要求贯穿于服务好、监管好企业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