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税建立“四把标尺”深入落实新《纳税服务规范》

03.04.2015  10:18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推行一个月以来,江苏省南京地税局在深刻学习规范要求、梳理规范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和环节要求,进一步推行“四个对待”,建立服务、法治、规范、效率“四把标尺”。

  一是微笑对待顾客,建立服务标尺。以纳税人为顾客,以纳税人需求为第一行为指令,以纳税人满意为第一服务宗旨,深入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24项工作制度,优化“一窗式”服务,倡导“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的“四办”作风,形成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主动的行为响应机制,提升服务和谐度。

  二是依法对待受理,建立法治标尺。坚持依法治税原则,对68个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审批属性和政策依据加强法治管理,推进审批速度,对涉及简政放权类的认定和备案事项加强窗口资料审核和收集整理,对过渡期的特殊情况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落实税收优惠,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执法严格度。

  三是认真对待资料,建立规范标尺。严格把关资料录入和审核的质量,推行税收业务标准化操作指南和操作模板,建立同类资料同一的质量标准体系,同时推行量化考核,对工作数量和质量采取双维度考核的方式,在提高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提升执行规范度。

  四是效能对待工作,建立效率标尺。建立科室联席工作制度和办税服务现场协调机制,对纳税人反馈和业务受理中出现的问题,采用无障碍通道方式,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和处理,最大化减轻纳税人压力和基层工作负担,同时,打造四个办税服务点的无缝对接模式,实现一窗式统筹接待和处理,提升工作效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