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地税抓实“四化”机制全力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

27.12.2017  14:40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对镇江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和成效作出批示:“江苏国地税开展联合稽查工作,注重规范化、制度化、一体化,着力构建共享平台、党建机制和人才机制,有力保证了联合稽查工作顺利开展,应予肯定。”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地税局稽查局联合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局,以全省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试点单位为契机,构建国地税联合稽查“四化”格局,夯实联合稽查工作根基。

  一是做到合作规范化。与国税局稽查局共同印发《联合稽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列明联合目录清单,明确4大类14项合作事项和40条工作任务,规范了双方深化合作的范围和措施。

  二是坚持机制制度化。印发《镇江市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检举管理办法(试行)》《镇江市公安局派驻镇江市国家税务局、镇江地方税务局联络机制运行办法(试行)》《国地税联合稽查办案中心管理办法》《镇江市国地税稽查案件协查制度》和《镇江市国地税稽查信息交换制度》等文件,形成制度化的多方协作机制。

  三是实现平台标准化。共同搭建实体化、信息化“两个平台”,高标准打造的联合办案中心、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和公安联络机制办公室等三个实体平台均已投入使用;联合设计基于“金税三期”工程的联合稽查信息管理平台,内容涵盖稽查执法和信息交换等方面,目前联合稽查信息管理平台业务需求已完成并提请总局开发。

  四是聚焦成效显著化。通过自选案源、上级交办案源等方式,共建联合稽查案源库,全力协作实施入户检查,目前已完成入户检查30户,查补入库税额1030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