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践】“四个需要”造就江苏绿色建筑发展新规

01.07.2015  19:12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如何在建筑领域落实绿色发展是目前亟须关注的重要课题。当前,绿色建筑正在由重点示范向全面推进、整体提升阶段发展,同时处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机遇期。虽然我国绿色建筑正呈现快速发展势头,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迅猛发展,相关标准规范也正在进一步完善,但有关政策法规发展却难以满足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态势,难以满足我国更大规模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

7月1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正式施行。在国家尚无绿色建筑立法的情况下,江苏率先探索,在全国第一个制定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以“四个需要”为前提,为江苏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铺就了法制化道路。

一是江苏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绿色发展既是理念,更是发展战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要求,《条例》的制定为地方在治理中落实上述要求提供了有利条件,让国家战略落地生根。

二是江苏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绿色建筑的推行将倒逼传统的建筑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通过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将给绿色建筑的相关产业带来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

三是江苏应对环境资源约束的需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既是立足当下的必然选择,更是着眼长远的明智决策。绿色建筑的好处就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

四是满足人们居住要求不断提高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有房子住,还追求生活方式绿色化。绿色建筑舒适度高,节能、低碳、环保,可以满足人们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要求。

王璇

2015年6月29日《中国建设报》专题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