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税立足“四个提高”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06.03.2015  22:10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从10月1日试行以来,江苏省宿迁地税局立足“四个提高”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保障《纳税服务规范》有效落地。

  一是组织分级培训,提高理解力。在总局、省地税局培训基础上,组织市局纳税服务局全体人员及各县(区)局纳税服务局局长、副局长、值班长、办税服务厅(点)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采用观看视频、书面授课与业务操作演练相结合等形式,确保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各项具体业务。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联合国税局发布《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公告,依托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纳税服务平台以及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屏等社会化媒体,向纳税人宣传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重要精神和各项举措,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提高执行力。结合宿迁市争创“江苏省文明城市”迎检测评工作,国庆长假后,组织市局监察室、纳税服务局相关人员,对全市地税系统5个办税服务厅、7个办税服务点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暗访情况录制成视频资料发到各单位自行观看,查找不足、立抓立改,保障《纳税服务规范》有效落地。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提高保障力。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做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应急事项处置的通知》,细化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无法正常受理、办理时间较长、系统突发故障等紧急情况后如何处置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共管理系统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纳税服务规范》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