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09.05.2016  10:12

  张家港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创建金融生态县的职责和分工,积极履行职能,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强化登记把关。在注册登记过程中,认真履行核查职责,严格落实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投资、担保类企业注册登记,严把企业名称核准关、经营范围核定关,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非法放贷企业的产生。同时,对全市有“投资”“金融”“融资”类字样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逐户上门,登记造册,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市697户涉及投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重点监管排查,制作下发“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检查情况表”,查是否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登记地点等;结合对照新《广告法》第25条,对投资广告加强监测检查,重点关注各类人员集中聚集场所、户外广告、媒体广告、印刷品广告、网络广告等,严查虚假违法广告。

  三是强化服务举措。加强与各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开展普惠金融,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联合推出“阳光信贷”普惠融资服务工程,与苏州银行联合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量身打造“卓越企业伴飞专项融资”的“诚信贷”特色服务项目,与宁波银行联合组织开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的“易百分分期融”“金色池塘”等特色服务项目,与江苏银行联合组织开展“税e贷”,为纳税正常企业提供特色融资服务。

  四是强化宣传预警。充分利用办理证照登记、年报宣传推介、上门现场服务,利用QQ群、短信、微信公众号开展“阳光信贷”等融资服务和“重守”的宣传推广,提高惠商融资服务工程的覆盖面;借助电视、报刊、户外屏幕、社区咨询服务等载体深入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三进”活动,广泛开展融资知识、风险预警等公益宣传;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全市涉及投资、理财、信贷等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主要媒体和广告发布单位负责人举行专题培训,提高规范发布广告意识。黄华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