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公安分局“四个坚持”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15.12.2016  19:04

  今年来,淮安市淮安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营造“蓝天、碧水、净土”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在组织保障上求突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环境污染案件的组织协调、会商督办等各项工作。分管局领导多次听取环境污染案件情况汇报,亲自出面协调影响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难点难题,有力地推动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对信息收集、打击整治、规范执法、服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具体工作措施,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初步建立了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强化督导奖惩。从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抽调力量对侦办的环保案件全程监督,严防办案过程中出现执法不作为、办案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研究制定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奖惩,激发民警侦办环保案件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在发现预警上求突破。 一是建立情报信息收集机制。结合标准地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把人力和技术、网上和网下、公开和秘密手段结合起来,对辖区内企业开展重点排查、拉网排查、滚动排查,深度挖掘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或利用暗管、渗井、渗坑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犯罪信息,确保重点人员不放过,重点行业、企业不放过,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放过,有毒有害废物的来源去向不放过。二是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在公安内部,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等部门协同作战,建立情报引领下的打击体系,同步上案的大要案联侦模式,集中全警资源打整体战。在公安外部,积极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对阻挠环境执法的行为,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协调,及时排除阻挠,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提前介入调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提请检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侦办质量。三是拓宽案件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的危害,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的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及时兑现奖励,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和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在打击整治上求突破。 一是强化现案办理。坚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零容忍”,对于获取的违法犯罪线索,安排专人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进行核查,对构成案件的,紧紧抓住不放,深挖细查、一追到底,确保打得坚决、打得彻底。二是强化大案攻坚。坚持突出重点、重在威慑的原则,抓住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集中优势警力,明确任务目标,用足侦查手段,用好法律法规,切实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震慑。三是强化合成作战。把环境污染案件纳入警务实战平台管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推动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等专业手段和力量同步上案,集中全警资源打整体战,构建了情报引领、合成作战、联动侦查的工作新机制。

   四、坚持在规范执法上求突破。 一是严把立案关。针对环境污染案件人为因素干扰多、鉴定结论难的实际情况,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对每起环境污染案件进行严格审核,围绕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依规立案,坚决杜绝应立不立、放纵犯罪问题发生。二是严把证据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全面、客观、准确收集固定污染物质、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精品意识,确保每个办案环节形成证据链条,切实把每起环境污染案件做精。三是严把监督关。把环境污染案件纳入执法办案系统,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随警作战,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的发生。(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