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警方“四严”举措强化散装汽油管控工作

18.08.2015  14:39

  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洪泽警方采取“四严”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县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工作,切实强化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已检查散装汽油加油站102次,整改治安隐患12处。

   一、严格主体责任,健全联勤联动机制 。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工作方案》,完善分管局领导、治安大队负责人、辖区派出所负责人、社区民警四级责任制,实现多层共管,责任共担,落实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确保措施落实。 二、严格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定期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安全员教育培训活动,对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信息系统操作应用以及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识别、处置等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三、严格实名登记,强化日常排摸检查 。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加油站点开展了地毯式摸底排查,掌握、熟悉辖区加油站数量、顾客来源、日常销售量、从业人员等情况,并对辖区39个加油站逐一采集、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落实“三实”制度,加强购销管理。 四、严格管控处置,确保措施落实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加油站不按规定出售散装汽油的,依照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派出所和加油站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加油站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内部停业整顿,严防散装汽油违规销售。(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