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噪音灯光如皋一村民状告高速公路 获赔3.6万元

31.03.2016  10:45

  不堪噪音灯光,村民状告高速公路

  经法院调解,如皋这位村民获赔3.6万元

  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 (记者郭小川通讯员顾建兵顾梅红)由于无法忍受车辆疾驰而过带来的强烈噪音、刺眼车灯,如皋市丁堰镇鞠庄村村民马先生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3月30日,经如皋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马先生一家各项损失合计3.6万元,并于今年9月底前采取降噪措施,使马先生居住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

  2005年,沿海高速公路南通至盐城段建成通车。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从如皋市丁堰镇鞠庄村穿境而过。家门前修起了高速公路,生活本可以变得便捷高效,但这对于鞠庄村的马先生来说,却带来了无数烦恼。每天噪音和灯光污染,让马先生的家人先后患上了美尼尔综合征、肺炎、神经衰弱、耳鸣失眠等疾病。

  马先生一家多次找当地高速部门反映协商,要求解决降低噪音污染未果。无奈之下,他们将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告上如皋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采取防护措施,还他一家安宁的居住环境,并赔偿因噪声污染而导致他们一家人身体、精神受到伤害的损失及检测费用合计4万余元。

  最终,在法官在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