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遇到“老熟人” 想起“过节”连伤人

03.12.2015  08:06

  因与他人有过节,便向其索要曾经给过的随礼钱,被拒绝后心生不满,将对方砍伤。经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庄天顺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9月19日,庄天顺到同村的陈某家中喝茶,正好黄某到陈某家买螃蟹,庄天顺想到自己因为追求黄某女儿曾与黄某家发生过纠纷,便上前向黄某讨要其父亲给黄某侄子的100元随礼钱。被黄某拒绝后,庄天顺心生不满,对黄某拳打脚踢,后被旁人劝开。黄某欲离开时,庄天顺又跑到陈某家的厨房找来一把菜刀,追上黄某朝其砍去,见黄某倒地不起才停手。在回家路上,庄天顺想起黄某妹妹曾经说过自己坏话,又拿起一把菜刀找到黄某妹妹,将其头部砍伤。经鉴定,黄某构成轻伤二级,其妹妹为轻微伤。

  案发当晚,庄天顺逃往厦门,同月21日回到漳浦向公安机关投案。

  (杨炳坤)

  原标题:喝茶遇到“老熟人”想起“过节”连伤人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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