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绰号致双方大打出手伤人者被判赔对方5800元

17.03.2015  09:13

 

  江南时报讯(记者童金德通讯员李迎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不,花甲老人酒后喊人绰号被本人听到,竟还不听劝阻继续喊,结果被对方打伤。近日,灌南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两位花甲老人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判决张兵赔偿伤者李进损失共计5824.92元。

  张兵和李进均为灌南县某村村民,均已年届花甲。张兵在村里开了个门市,平时捎带着卖点农药,村里有好事者给他起了个“XXX”的绰号,有时会被人叫来取笑,这令张兵非常郁闷。

  去年8月的一天,同村人李进酒后到镇上买农药,到一家门市问价时,发现某种农药价格偏贵,就随口说,“人家‘XXX’家才卖四块钱,比你家便宜呢”,意思想让老板便宜点。不料,张兵刚好在隔壁打牌,听到有人喊自己绰号,越想越气愤,当即上前要求李进不要再喊。而此时的李进,借着酒劲又大声喊了几句。同是暴脾气的两位老人当场就扭打起来,年龄略大的李进被张兵打伤,经诊断为左侧肋骨骨折,花去医疗费6336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进遂将张兵诉至法院。

  灌南法院审理认为,张兵因阻止李进喊绰号不成出手伤人,应赔偿李进因伤所造成的损失,但李进酒后喊人绰号,且不听劝阻,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李进对自身损害亦有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令张兵承担65%的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