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商标案入选全国2016年度十大知产典型案例

04.07.2017  19:03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我台“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入选,居列第三位。同时入选的还有“ 乔丹”系列商标案、“庆丰”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等,这些案例都是2016 年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精心挑选并向社会公开集中发布的形式,弘扬了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传播了知识产权法治理念,对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围绕热门电视节目名称引发的“抢注”和“侵权”案件屡有发生,我台“非诚勿扰”商标案作为典型案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对案件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我台在该案中充分准备、积极应对,以丰富详实的内容、确凿充分的证据、严密有力的论证,向法院清晰地阐释综艺节目属性以及节目名称保护规则等基本问题,最终赢得了再审法院的支持与认可。该案最终胜诉的结果,为整个广电行业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典例指引。

该案的审判结果提示我们,及时将节目名称申请商标注册,不仅可以防止出现侵权纠纷,而且也可防止围绕节目形成的品牌及商誉被他人轻易掠夺与占有。各业务部门应在节目命名之初及时做好商标的检索与申请,法务部将统一配合业务部门办理商标事务的申请、变更、续展、转让、授权许可、诉讼维权等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在建树和维护自有文化品牌、提升我台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方面的作用。(吴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