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回“大蓝鲸”政府负首责

19.01.2015  12:11

  顾德宁  

  南京市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提出,“努力让空气更清新、水质更清澈、环境更清洁,切实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此话引起代表委员热议。

  如果说以前人们对雾霾治理有失望的情绪,可去年出现的“大蓝鲸”和“公祭蓝”又让人们燃起了希望。我国雾霾的频繁发生尽管有气象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排放”引发的。要保证“大蓝鲸”成为新常态,政府要负首责,就必须重典治污、铁腕治污。

  去年12月,贵州省金沙县环保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随着被誉为我国“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这样的诉讼必定会日益增多,必将倒逼环保执法部门不敢不管、不敢不严。有了“史上最严环保法”和“史上最严环保执法”,唤回“大蓝鲸”就有了法治利器。

  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大蓝鲸”是当今公众的最大期盼之一。公众不仅是生态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的珍视爱护,也是环保的最基本保障。要让“大蓝鲸”成新常态,政府还要千方百计激发、保护好公众的环保热情,让他们的自觉自行发挥出无穷的力量。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