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给全县农机手发一封信

02.06.2016  14:59

  5月31日,响水县农委就“三夏”大忙中的农机安全生产、规范操作、秸秆还田等,给全县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发出一封信,要求全县广大农机手在“三夏”大忙中,严格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关照。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标准。该委要求全县所有参加“三夏”作业的农机手,都要严格按照县农委制定的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规范作业。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切碎抛洒装置,秸秆切碎长度小于10厘米,留茬高度小于10厘米。还田机械:必须使用80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还田机械进行还田作业,旋耕深度12厘米以上,犁耕深度22厘米以上,还田后地面上基本看不到麦秸秆。 

  二是努力提高作业质量。机械作业时不能盲目追求速度,不得偷工减料,既要讲究职业道德,更要注重提高作业质量。联合收割机作业过程中,必须将割台放到最低位置,切碎抛洒装置刀片要装足,不得擅自卸减刀片,保证留茬高度、切碎长度达到规定标准。还田机械要将旋耕耙放到最低位置,使用一档、大油门,将秸秆深埋到12厘米以下的土层,确保还田质量。农机作业时,要自觉接受镇村干部和群众的监督验收,凡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的,一律返工重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否则,农户有权拒绝在还田作业确认单上签字,有权拒付作业费用,镇村也不会统计上报还田面积。严禁小手扶拖拉机还田作业。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所有参与“三夏”作业的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要牌证齐全,并通过县农机监理所的安全检审;要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安全第一”;要做好机械的保养和维修,使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疲劳驾驶机械作业。